2015年2月12日 星期四

「什麼人權,什麼復歸,其實都僅是幻覺而已。特別在這個悲情的鬼島。」



李茂生老師FB


如同預料之中一堆「台灣的良心」來這邊(李茂生老師的FB)「伸張正義」。

在新聞上看到有人發表「這些人死了剛剛好」、「他們自殺對社會最好」之類的主張,中天新聞也說「這是因為我國監獄的管理太人性化了」(你要不要先進去監獄關個幾天再說這句話),而PTT好像也毫不意外地有人在說什麼廢死聯盟應該去當人質。

是沒錯啦,監獄裡面的人確實(理論上)都是罪犯,很多受刑人確實都是憑著自己有權有勢就愉快地將痛苦施予他人(不要忘記在這個社會上國家就是「最有權有勢的存在」)的壞傢伙,沒錯,我也很討厭這種將對他人施行暴力作為樂趣的人,不只黑道、異化的資本家或是某些濫用權勢的公務員,還包含滿嘴正義其實只是想滿足心中嗜血慾望的大眾。不過現在連某右派市長都發現到監獄裡面的人也應該要有點人權(廢話,判他服刑只有限制他的人身自由,豈可隨便剝奪其他基本權?然而正也是大家都認為「有何不可」、「你活該」的現實),我國現在監獄與獄政中存在的諸多不正當難道不需要好好檢討和改正?凡是人就有人權,如果你認為有些人不配有人權就不要說自己是什麼覺醒公民,說自己仍然是封建時代的臣民就好,因為天賦人權是立憲主義國家的基本原則之一。不過,看來不少台灣人的自由觀還是停留在故意扭曲米勒自由論的孫中山的「國家自由優於個人自由」集體主義學說。

同時又想起前幾天的新聞中台灣僅有一半的人贊成流浪動物收容所全面廢除安樂死,雖然流浪動物本身無犯罪,或許不能同語之,不過這也只是再次證明了一件事,對台灣人來說,這個社會不需要的東西消滅掉就好。

是啊,共同體的秩序明明就比一個人的自由重要太多了,我們再堅持什麼呢?反正,在這個國家人權也只不過是幻影的泡泡,就跟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民主與人民一樣。大家不是很贊成某些人可以不用給他人權,或是為了大家好可以剝奪一個人的人權嗎?反正礙眼的東西,殺掉就好了。

是啊,「你怎麼不去死一死」。


※這裡的「最初的時候」,不是指挾持事件開始的時候,而是不幸事件的爭端。不只監獄是牢籠,黑社會也是一個無法逃脫的牢籠,當然,所謂社會的裏面也是。對李茂生老師的主張稍微有點熟悉的人應該都會知道,真正關懷「人」的李老師相當關心如何讓人們(尤其是年輕人,李老師在少年事件法修正中扮演重要角色)不要進入這個「牢籠」之中,而為什麼會踏入社會黑暗面這個牢籠?原因有很多,比如社會結構使他或她更加容易踏入黑暗面,或是因為某個特定事件而使他或她踏上不歸路等等。然而社會常常是不怎麼在乎的,在只要伸手就能救到他們的時刻往往都是沒有人願意伸出那隻手的,更別提當社會結構成為原因之一時大眾更傾向檢討個人而非社會。

Poya Miao:「最初的時候,可能是一次被濫用的體罰、一次在課堂上的羞辱、一次退學、某張標籤。炸彈會爆炸,除了最終有人動手點燃引信之外,必定也經歷了放置炸彈、製造炸彈等過程。」、「當我們生病的時候,大多數人懂得看醫生、找病因。醫生試著找出病灶,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是想幫疾病護航。同樣的,社會問題浮上檯面的時候,把謾罵噴口水的時間省下來,試著找出病因,是想解決問題,並不是要為劫持人質的行為開脫、護航或找理由。」

不過,這裡是台灣,是右派多到大多數的人都沒有發現自己是右派也不知道還有左派存在的社會。犯罪?「這完全是自己責任為什麼要怪罪社會和別人」是這個社會唯一能接受的「真理」。